一名聯發科工程師出軌女同事,把對方肚子搞大後不理,女同事則遭元配控告侵害配偶權,須賠償30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聯發科工程師出軌女同事,把對方肚子搞大後不理,女同事則遭元配控告侵害配偶權,須賠償30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已婚聯發科工程師出軌女同事A,數度與A女發生性行為並讓對方懷孕,也經常互傳情愛簡訊,讓元配氣得控告A女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新北地院審結,判A女要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元配主張,於2016年間與丈夫登記結婚,夫妻感情融洽,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丈夫為聯發科工程師,A女是丈夫的同事,但A女明知她丈夫已婚,仍於2020年5月間開始與丈夫交往,數度發生性關係並傳送曖昧簡訊。

元配表示,2020年10月間她查看丈夫的筆電,意外撞見A女透過公司內部通訊軟體傳送「不會離開你直到你不愛我為止」等文字,才得知此段不倫戀,且丈夫坦承出軌,並自揭A女曾拍攝完事後的照片上傳個人社群、A女懷上丈夫的孩子並進行人工流產等,認定A女的行為已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故依法向其請求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A女稱,男方自2020年6月起熱烈追求她,以婚姻不幸福即將離婚等理由,要求與她在一起,她對於介入元配婚姻深感悔意與歉意,並非惡意破壞,是因為男方一直說自己要離婚,她受騙後誤入情網,至於社群上的貼文,是因她懷孕且人工流產期間,男方都不聞不問,僅是想抒發心情,無惡意。

新北地院法官勘驗證據,認定A女的確自2020年5月起與男方交往,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確實傷害了元配身為配偶的尊嚴,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審酌雙方社經地位等一切情狀,判A女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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