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0萬的外商主管幫妻子開公司,卻反被妻子出軌客戶,贈送一頂大綠帽。(示意圖/shutterstock)
月薪30萬的外商主管幫妻子開公司,卻反被妻子出軌客戶,贈送一頂大綠帽。(示意圖/shutterstock)

外商公司1名陳姓主管月薪30萬卻慘遭妻子戴綠帽,陳男曾幫妻子創立物流公司,卻變成妻子外遇客戶楊姓男子的開端,陳男發現2人極鹹濕對話,氣得對2人提告求償2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2人已侵害陳男配偶權,判2人應賠償陳男20萬元,可上訴。

依據判決書指出,1名在外商公司擔任主管月薪30萬的陳姓男子與妻子104年結婚,育有2名孩子,陳男還幫妻子創立1家物流公司,交給妻子掌管,然而,在110年5、6月間,陳男驚見妻子手機內與楊姓男子的親密對話,2人不僅已「老公」、「老婆」互稱,還互傳鹹濕對話,「昨天晚上舒服嗎?」、「喜歡第一次還是第二次」、「第一次是我舒服你又不舒服」、「第二次老公是不是很過分,硬給老婆,受不了」、「當然沒有,是太舒服,身體會酥麻」。

陳男孩發現2人不僅在110年5月間開車出遊,還在楊男貸款的豪宅裡「共同居住、生活」,甚至在隔年3月「牽手」進入酒店,陳男發現妻子外遇後,曾質問妻子「有外遇的婚姻我們一直有講,是不被允許的,而且我一直之前一直警告妳,妳都不聽」、「生意跟外遇有關係嗎?為什麼要用肉體去換?」,對此,妻子只希望陳男冷靜下來,別拆散2個小孩,希望孩子能在父母的陪伴下長大,陳男最終向2人提告求償20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宋女否認外遇,辯稱楊男是某公司負責人,因為業務往來認識,而2人聊天過程以「老公」、「老婆」互稱只是在開玩笑,而且當初楊男只知道自己有小孩,卻不知道有老公,2人也無逾越正常男女交往,且老公提到的訊息,是在討論足體養生館哪裡舒服。

法官審理宋女、楊男2人對話,認為一般朋友不會使用令人極易聯想與情色或與性有關係話題聊天,且2人內容並非討論足體養身館,2人聊天的內容已經逾越一般社會通念下異性朋友交往分際,破壞婚姻圓滿、安全及幸福,已侵害陳男配偶權,判宋女、楊男應賠償陳男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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