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中高齡就業者工作安全保障,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後再就業的勞工朋友,雇主可選擇為其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為提供中高齡就業者工作安全保障,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後再就業的勞工朋友,雇主可選擇為其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為提供中高齡就業者工作安全保障,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後再就業的勞工朋友,雇主可選擇為其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領完老年給付的自營作業者也可以在職業工會單獨投保職災保險,據統計,截至今年5月為止,已有40萬名勞工藉此管道參加職災保險。

隨著社會變遷,工作型態日趨多元,自職場退休後再投入工作,尋找「事業第二春」的比例也越來越高。為了保障中高齡勞工退休後再就業的工作安全,勞動部已令釋規定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超過 65 歲已請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後再從事工作者,雇主可以為其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強調,職災保險費率低,平均費率為0.21%,若雇主為勞工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每月僅需負擔少許保險費,於勞工遭遇職業傷病事故時,不但勞工可獲得保險給付保障,雇主也可抵充《勞動基準法》上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勞動部提及,預計明年5月1日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屆時不論勞工是否已領取老年給付,只要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雇主皆應為受僱勞工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