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後基本上能領到勞保老年給付與勞退兩筆退休金,不過因為勞退分為舊制與新制,若沒有了解其中的細節,可能會少領退休金。新北市一名林姓退休勞工誤以為勞保老年給付就是舊制退休金,因此未向雇主請領,所幸被細心的勞工局承辦人員發現後,順利領回44萬的舊制退休金。
為保障遺屬的基本生活,勞保被保險人在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符合請領條件的遺屬可選擇請領「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扣除已領年金總額差額」或「遺屬年金」。
勞保老年給付是不少勞工退休的重要資金之一,不過一經核付就不能再變更,申辦前務必自行試算金額,否則一不小心恐怕會吃大虧了。1位民眾退休已年滿55歲且勞保年資達19年,原本想提早領卻發現要「減20%」,對於這種情況,勞保局教1招,每個月就可再多領4千元。
勞保局於每年過年前夕前會開放勞工申請最高10萬元的勞保紓困貸款,但如被保險人有未清償貸款本息,勞保局將從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得領取保險給付金額,依規定辦理扣減。
據勞保局最新評估報告書指出,截至去年為止,勞工保險普通事故老年、失能及死亡給付過去服務「應計給付精算現值」達11兆6094億元,扣除已提存普通事故責任準備的7624億元,尚有未提存責任準備10兆8469億元,若以全台灣2300萬人估算,平均每人背負勞保債務47萬,有學者推估,若勞保破產後全數以公務預算支應,則政府每年恐要編列逾4000億、超過國防預算。
為提供中高齡就業者工作安全保障,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後再就業的勞工朋友,雇主可選擇為其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領完老年給付的自營作業者也可以在職業工會單獨投保職災保險,據統計,截至今年5月為止,已有40萬名勞工藉此管道參加職災保險。
依勞保條例規定,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自2008年起,第10年提高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以提高至65歲為限,預計明年會提高至63歲,勞保局提醒,民眾可依出生年次計算老年給付請領年齡,如1957年以前出生的民眾請領年齡為60歲、1958年則為61歲,一直至1963年才一律為65歲。
只要繳過國保保費,滿65歲就可以請領國保老年給付!許多民眾在轉職期間會有空窗期,依法為國民年金保險的被保險人,但只要繳過保費,無論僅有1天,滿65歲時就可以請領國保老年給付。
原僅勞保年金給付可存入專戶,避免因債務導致年金遭強制執行,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29條部分條文,擴大適用範圍,未來只要是條例所定的保險給付,均得開立專戶存入,免遭強制執行。
近年我國出生人口日漸下滑,許多產業出現勞動力短缺,立法院去年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希望鼓勵產業聘僱中高齡者,但依規定,如果已領過老年給付就無法再投保勞保普通事故保險,但雇主可以為勞工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每個月保費僅約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