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停車格在尖峰時段一位難求,不過有一名女網友爆料,好不容易找到停車格,居然還是被開罰單,這名女網友不服氣地回到原地點查看,才知道原本的格子居然遭到塗銷,讓她忍不住痛批:「開完罰單再註銷格子,真是高招啊!」對此,其他網友也提供了自救的方法。
台北市1名男大生,日前騎著1輛老破車夜衝陽明山泡溫泉,行經途中1黑影從巷子衝出來差點撞上,但卻直接離去,豈料,事後卻收到1張18萬罰單,其原因為「行經設有告示執行酒測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讓他抱怨當天根本無任何臨檢告示,因此,決定要對18萬罰單做申訴動作,對此,士林分局也做出了回應。
1名女網友在《爆料公社二社》抱怨,她日前收到2張直行車占用轉彎車道的罰單,但罰單中的地點及經過車輛都一樣,僅日期和時間不同,貼文一出,引起網友們熱議,而警方也在文中回應表示,罰單為員警作業疏失致重複舉發,已請監理機關撤銷裁罰,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去年余姓女子騎機車到托嬰中心接送1歲女兒,因紅線違停被警方連開4張600元罰單,她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認為,她雖然違規但情節輕微,也未妨礙人車通行,撤銷罰單。可上訴。
台北1名母親去年底、今年初在托嬰中心接送1歲女兒時,將機車停靠在路邊紅線區遭民眾檢舉,收到4張罰單後決定提出行政訴訟,她主張僅臨停一下,很快就離開,請求撤銷罰單;法官認為接送嬰幼兒不受臨停3分鐘之限,且機車當時緊靠路邊,影響交通輕微,因為判准撤銷4張罰單。
一名黃姓男子2021年7月駕駛貨車行經國道1號北上麻豆路段,途中變換車道卻未全程打方向燈,遭到後方民眾檢舉,警方受理後,依法開罰35張各3000元的罰單,累計10.5萬元罰鍰。黃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警方開罰不符合比例原則,已過當,撤銷其中30張。可上訴。
一名司姓男子去年9月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永和區一處路口,見交通號誌為紅燈,便以牽引方式迴轉至對向車道,遭到警方開罰闖紅燈,事後司男不服裁罰,提起行政訴訟。新北地院審後,法官認定司男行為雖投機,但並非在駕駛過程中發生,故撤銷罰單。
全台灣有速限52公里的地方?一名高雄網友分享一張神奇罰單,上面寫著「限速52公里,經測速時速53公里,超速1公里」,應繳1200元罰款。速限竟然出現「零頭」,引發網友熱議,開單的三民二分局表示,該路段的速限應為40公里,可能是測速器設定或製單時出現問題,將研議是否有疏失,不排除撤銷該罰單,騎士也可提出申訴,維護自身權益。
一名黃姓男子去年2月把公司的車借給朋友開,收到一張國道超速2萬4千元的罰單,案經黃男不服提起上訴,高雄地院法官認定,警方舉發過程有瑕疵,撤銷原判決,判免罰。可上訴。
高雄1名男子去年7月在大寮某路段連續跨越多條路未打方向燈,遭拍下檢舉,警方事後開罰9張罰單,男子不滿上訴,法官勘驗當時影片,認定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得連續舉發」,因此撤銷8張罰單,僅開罰車主3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