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妻發現丈夫與已婚女子出軌,憤而提告向該女求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人妻發現丈夫與已婚女子出軌,憤而提告向該女求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台北一名人夫出軌已婚女子遭對方配偶提告,其妻子意外看見起訴狀才知情,也反告該名已婚女子侵害她配偶權,而該女辯稱,人夫與她的丈夫名字僅差1字,她是不小心傳錯訊息,但不被法官採信。士林地院審結,判該女須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姓人妻主張與林男於2018年間結婚,而她於2021年2月間收到林男被另一名林男控告侵害配偶權的起訴狀,她才得知原來丈夫外遇已婚的王姓女子,遭到對方配偶提告,憤而蒐證,也向王女提告求償。

對此,王女辯稱與林男僅是同事,林男隱瞞已婚身分追求她,當她得知林男已婚後,隨即與對方分手,惟林男與她的老公姓名只差1個字,曾不小心把要給老公的訊息傳給林男,但她已收回訊息,澄清自己無意侵害陳女配偶權。

士林地院法官勘驗證據指出,王女曾自白寫下陳述書,內容提及曾與林男交往,發生性關係,至於王女所稱傳錯訊息,法官認為王女與林男認識將近1年,實在不可能誤認丈夫與林男,認定為狡辯之詞,不採信,酌情後,判王女要賠償陳女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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