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老師不滿遭記曠職飆罵爆粗口,被告公然侮辱罪,判決拘役30日。(資料照片)
國中老師不滿遭記曠職飆罵爆粗口,被告公然侮辱罪,判決拘役30日。(資料照片)

中市1名國中數學老師遭記「曠職」心生不滿,2020年3月間衝到辦公室對人事室主任瘋狂飆罵「三字經」、「五字經」,經主任提告,老師稱遭惡意攀咬曠職,一審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老師不服上訴,雖在二審時表示對自己蠢笨的行為深感懊悔,但仍否認公然侮辱,台中高分院日前判決駁回,全案維持原判定讞。

該名數學老師在3月5日收到校方發給他的曠職通知函,當日怒氣沖天的到學校人事室,對著人事室主任大聲飆罵「三字經」、「五字經」,甚至「臭俗辣假流氓」也飆出口,讓在場人士傻眼。

經校方緊急應變,當天下午即在人事室裝設監視錄影設備,沒想到,數學老師隔天上午10時許又來辱罵主任,言行被監視器全都錄。事後,主任向警方報案,並由5日在場老師具結作證。

數學老師到案坦承因被記曠職曾幾次去找主任理論,也發生過衝突,但否認公然侮辱,指稱沒有侮辱對方的意思,反擊是主任為報復而惡意攀咬他曠職;並辯稱,主任與老師們互動情緒管理不佳,監視錄影也無法證明他涉公然侮辱。

一審法官勘驗監視影像,認定數學老師以不屑、輕蔑言語斥罵,含鄙視及輕侮言語無誤罪證明確,且第一次辱罵後離開,本可藉時空轉換,沈澱思考尋求理性溝通解決,豈料,隔天竟又再度去辱罵,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30日,老師不服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審理期間,數學老師表示對自己蠢笨的行為深表懊悔,但質疑監視器影像不法,並聲請傳喚同事等10多人作證,指控主任亂記曠職、欺負老師;他遭人不實檢舉遲到早退、惡意延宕補休等,法官以與全案無重要關係而裁定駁回;認定一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妥適,數學老師犯後否認犯行,也未與對方達成和解,判決駁回,全案不得上訴。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