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男方已婚還要硬當小三,甚至懷孕,法理站不住(示意圖/達志)
明知男方已婚還要硬當小三,甚至懷孕,法理站不住(示意圖/達志)

一名女子3年前向媒體爆料指控一名富二代騙她感情還讓她懷孕,但對方的日籍妻子透過新聞媒體報導得知後,向她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她明知富二代已婚,卻仍與他發生性行為,已侵害配偶權,判決須賠償他的妻子20萬元。可上訴。

日籍女子提告主張,她與老公在2014年間結婚迄今,婚後育有3女,2020年9月間她經友人告知新聞媒體報導,才知道該名女子與她老公交往並發生性行為而懷孕,並透過媒體爆料,嘗試與她老公聯絡,破壞她家庭和諧,須賠償100萬元。

台北地院依據被告的女子與富二代的對話紀錄發現,她曾說「現在各自處理好自己的事,這樣對我們也許都輕鬆,談感情等恢復單身」,她已知對方尚未離婚,之後卻仍與他發生性關係並懷孕,判決須賠償20萬元。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