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三級,同時出入公共場所須全面實施實聯制,以便疫調進行;當時一名田姓男子前往桃園某間超商消費,不願配合留下個人資料,還出言怒罵店長「肖查某」,遭到對方控告。桃園地院審結,依犯公然侮辱罪,處田男罰金6千元。可上訴。
桃園市一名已婚女子與男主管發生婚外情,男方經常在上班時間對女方噓寒問暖,其丈夫知情後怒告男主管侵害配偶權。桃園地院審結,判男主管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桃園一名人夫去年間突然收到陌生女子來訊,對方稱他的妻子外遇,還傳送妻子與另名男子接吻擁抱的照片,才得知自己頭戴綠帽,憤而將妻子與小王通通告上法院求償。桃園地院審結,判2人應連帶賠償10萬元。可上訴。
一名陸籍女子婚後隨丈夫來台,在養生館工作賺錢養丈夫,但丈夫卻好吃懶作,不賺錢養家還每天向她求歡,讓她身心都吃不消,甚至丈夫於2019年間拋下一句「要離婚」就此失聯,她才心寒訴請離婚。桃園地院審結,判准2人離婚。可上訴。
桃園一名人妻發生婚外情,向丈夫謊稱要去中壢找朋友,實際上手機定位卻出現在楊梅某汽車旅館,更帶著女兒搬出家門,買一輛賓士車給小王使用,讓丈夫徹底心死,憤而將2人告上法院求償。桃園地院審結,判2人應連帶賠償15萬元。可上訴。
桃園一名蔡姓男子不滿與前女友分手,便擅自把交往期間偷錄的性愛照片傳給前女友恐嚇,更傳給其他友人,讓女方不得不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其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桃園一名人妻發現結婚數十年的林姓丈夫出軌男性,爽吃小三、小四之外,也大膽玩3P與性按摩,人妻則聯手小三取得證據,控告丈夫與小四。桃園地院審結,判林男要賠40萬元,其中20萬由小四支付。全案可上訴。
桃園市葉姓60歲男子疑不滿50歲葉姓妻子想回菲律賓蓋房子,13日涉嫌酒後不滿持刀砍死妻子,他還打給弟弟稱他殺了人要自殺後自殘、抱屍呼呼大睡。警方獲報趕往,發現葉妻已經僵硬明顯死亡,檢方訊後認為葉男涉殺人重罪且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桃園地院法官今天凌晨裁准。
桃園一間運輸公司的負責人發現,妻子竟與范姓男貨運司機搞上,兩人私下互傳的訊息內容提及,「想你了」、「我發現我中妳的毒了」等語,讓他氣炸向范男提告。桃園地院審結,判范男要賠償15萬元。可上訴。
一名張姓男子前科累累,前年在桃園市路邊看中一輛瑪莎拉蒂,委託不知情的友人連繫拖吊場,成功把車拖回位於新竹的住處,案經車主報警,警方循線查獲張嫌。桃園地院審結,依犯竊盜罪,應執行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