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貨運司機與老闆娘有不倫戀,慘被老闆告上法院求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名貨運司機與老闆娘有不倫戀,慘被老闆告上法院求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間運輸公司的負責人發現,妻子竟與范姓男貨運司機搞上,兩人私下互傳的訊息內容提及,「想你了」、「我發現我中妳的毒了」等語,讓他氣炸向范男提告。桃園地院審結,判范男要賠償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他為某間運輸公司的負責人,與妻子於2003年間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而妻子平時負責公司的業務處理,但范姓司機卻藉職務之便與妻子搭上線。

人夫發現,妻子與范男幾乎天天熱線,且會互傳親密的訊息,范男曾傳,「好喜歡那種感覺」、「屬於妳我的空間」、「親愛的早安」、「想妳了」、「無時無刻都想要抱妳」、「我發現我中妳的毒了」等語,妻子也會回應愛心貼圖調情,讓他深深覺得受背叛,憤而向范男提告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范男則聲稱,他與女方絕無不正當男女關係,而人夫所提出的對話紀錄,是他關心女方受家暴的訊息內容,至於兩人的通聯紀錄則是在討論工作。

桃園地院法官勘驗證據認為,兩人互傳的訊息足以顯示雙方關係親暱,且兩人的部分通話時間不分凌晨或黑夜,經常長達數小時,若僅是普通朋友或同事,實在不可能在該時段干擾對方作息,經審酌一切情狀後,判定范男要賠人夫15萬元為合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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