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妻發現丈夫與小三一起合開了一間湯包店,憤而將兩人告上法院求償精神撫慰金。(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人妻發現丈夫與小三一起合開了一間湯包店,憤而將兩人告上法院求償精神撫慰金。(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一名人夫不僅離家出走,還與另外一名女子發展婚外情共開一間湯包店,正宮得知後發現發現2人還會互傳私密訊息,讓她氣炸,憤而將2人一同告上法院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審結,認為2人應連帶賠償正宮3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正宮主張於1992年間與蘇姓男子結婚,雙方育有一子女,但蘇男突然離家,從2016年起追求宋姓女子,還於2020年11月間與宋女合開湯包店,兩人對外以老闆、老闆娘自居,互傳的訊息更是親暱。正宮認為配偶權遭侵害,遂向兩人提告求償2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宋姓女子則辯稱,蘇男向她表明已離婚,僅坦承有與蘇男互傳親密簡訊、用餐與出遊,但否認有與其擁抱、共浴甚至發生性關係,且簡訊內容僅是情緒抒發與幻想,她直到收到起訴狀才知道蘇男已婚,更無對外宣稱是夫妻關係。

蘇姓男子則聲稱,他的確自2016年起追求宋女,但他並無隱瞞已婚身分,且當時並無追求成功,至於2020年間開湯包店一事,他僅是請宋女來幫忙,對外稱呼她為同學而非老闆娘,該稱號是客人亂叫的,同時否認同居。

新北地院法官勘驗證據發現,蘇男與宋女於2016年間互傳的簡訊內容曾提及,「下輩子我要當你的男人」、「我會非常寵愛你,你會是最幸福的女人,謝謝這輩子的相遇相戀」等語,法官認定簡訊內容都在互表強烈的愛意,兩人當時確實在交往。

法官查出,蘇男曾傳訊告訴宋女,「請妳一定要這麼做,她容易發酒瘋的,對很多人都是這樣,再次向妳道歉」,且蘇男表示訊息中的「她」指的是前妻;另,宋女曾說,「別忘了,我們愛的記憶,將是最強大的力量哈哈…太棒了,媽媽肚肚又有一個XX兒,太可愛了…X小子」,蘇男則回「我會更努力賺奶粉錢」等語,法官認定對話中含有隱含性器官接合與性行為的歡愉,採信正宮的主張。最終判蘇男與宋女兩人須連帶賠償正宮3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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