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2月台灣爆發本土新冠疫情,一時間口罩成為稀缺的防疫物資,民眾須以實名制購買,且限制每次僅能買5至7片。(資料照)
前年2月台灣爆發本土新冠疫情,一時間口罩成為稀缺的防疫物資,民眾須以實名制購買,且限制每次僅能買5至7片。(資料照)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前年2月彰化縣白牌車司機染疫死亡成為全國首例死亡案例,人人聞疫色變,口罩一時間成為超級搶手的防疫物資;楊姓女子竟趁機在社群網路宣稱有口罩可以便宜賣,導致6名被害人傻傻匯款,楊女得手5萬3410元,卻未出貨,遭彰化地院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名,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7月。全案得上訴。

根據判決書,前年3月台灣開始爆發本土新冠疫情之際,口罩成為珍貴稀缺的防疫物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徵用國內各大口罩工廠,組成口罩國家隊,生產醫用口罩,並採「實名制」限制民眾購買數量。

多數民眾在焦慮心態驅使下,紛紛搶購囤積口罩求安心;楊女明知自己並無口罩可販售,卻以拍賣帳號「xiaoxinc355」,在網拍平台公開張貼「有口罩可供販售」等不實訊息,導致高雄市吳女、莊女、新北市林女、張女、桃園市呂女和王女等6人受騙,以每盒115元至220元不等的價格,下單上百盒,並在前年3月間陸續匯款880元、甚至2萬6950元等金額,卻遲遲沒收到口罩,才知受騙,紛紛報警提告。

審理法官認為,楊女正值青壯年齡,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竟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民眾需要口罩,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的方式詐取財物,導致6人受害,所為應予非難;考量楊女坦承全部犯行、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害,審酌楊女大學畢業後擔任行政工作,月薪23K、育有4個小孩,做如上量刑。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