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醒,國定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報系資料照)
勞動部提醒,國定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報系資料照)

今年中秋節為9月10日,為內政部所訂定的國定假日,適逢許多事業單位休息日或例假日的周六,勞動部提醒,國定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補假日期可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基法若按月計酬的勞工就算當天只出勤1分鐘,雇主仍要給付全天的加倍工資。

勞動部舉例,如月薪3萬6000元的勞工,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周五、周六均出勤,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應加發150元×8小時=1200元;9月10日若是休息日,出勤8小時依勞基法計算應為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

勞動部條件司司長黃維琛提醒,若為按月計酬的勞工,依勞基法規定在「國定假日」縱使只出勤1分鐘,也應給付加倍的正常工時工資;若為按時計酬的勞工,則就視先前約定當天出勤時數發給加倍工資。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