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沐晴(右)與蘿莉塔因網路留言鬧上台北地方法院。(圖/李沐晴、蘿莉塔 Facebook)
李沐晴(右)與蘿莉塔因網路留言鬧上台北地方法院。(圖/李沐晴、蘿莉塔 Facebook)

藝人蘿莉塔2020年6月看到臉書好友PO文爆料「邱淑貞接班人」李沐晴「和我丈夫睡覺」,在下方留言處跟著罵「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被檢方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檢察官則認為蘿莉塔為了脫罪,不惜傷害別人,因此請求從重量刑,全案將於5月12宣判,台北地院今天判蘿莉塔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蘿莉塔(本名李晨菲)2020年6月26日,看到臉書好友分享上述內容,於是以私人臉書帳號「Lolita Lee」在下方留言:「有機會碰面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希望他老公外遇」、「因為她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她也應該體會一下女生傷心的感覺。然後她有外遇啊…」經李沐晴提告,北檢認為,蘿莉塔留言內容僅涉及私德,與公益無關,內容足以毀損李沐晴名譽,2021年7月將蘿莉塔起訴。

過去開庭時,蘿莉塔承認留言是她所寫,但自己沒有誹謗李沐晴,並表示手上握有很多證據,這些內容都是她親身經歷。

李沐晴則表示,自己為此被傷害得已經夠深,既然蘿莉塔一直說有證據,就希望對方能拿出來,她確定自己真的沒做過,沒發生的事就是沒發生。

檢察官與法官在庭審中曾被兩造雙方有無調解的可能性,但雙方都毫無共識,法官判蘿莉塔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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