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林姓女子2月間2次打110報案揚言輕生,警消到場後才發現只是因為酒醉心情不好。(汐止警分局提供)
54歲林姓女子2月間2次打110報案揚言輕生,警消到場後才發現只是因為酒醉心情不好。(汐止警分局提供)

54歲林姓女子2月間2次打110報案揚言輕生,警消到場後才發現只是因為酒醉心情不好,汐止警分局認為,林女報案都沒有發生實際上的災害,顯見有謊報災害的情形,於3月7日通知到案,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據悉,林女2月12日下午,報案稱想要輕生,員警及消防人員獲報後緊急到場了解,卻發現林女只因酒醉心情不好報案訴苦,在員警頻頻勸導下,林女才返回房間休息。

然而不到1周,林女於2月17日凌晨,再次撥打110報案稱被鄰居打傷左眼,員警到場發現又是酒醉的林女,且並無受傷情形,而林女見員警到場,還不斷叫囂、喧嘩,抱怨家人等,兒子也趕赴家中連忙安撫,卻仍無法平靜母親情緒,兒子雖對員警表示抱歉,但也感激能到場協助,經過員警耐心的說服,始鎮定林女的心神,乖乖回房間就寢。

警方表示,林女2次報案都沒有發生實際上的災害,顯見有謊報災害的情形,此行為已耗費警方人力及時間,影響到真正需要幫忙的民眾,通知林女到案說明,依法送辦盼林女能獲取教訓,將資源留給需要的民眾。

汐止派出所所長林建中呼籲,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3款規定,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者,可處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勿心存僥倖胡亂報案,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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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