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趁好友熟睡時,對其上下其手,甚至多次性侵得逞。(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吳男趁好友熟睡時,對其上下其手,甚至多次性侵得逞。(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1名吳姓男子,聲稱自己有睡眠疾病,要求小美來陪他睡覺,卻趁機對小美上下其手強制性交,小美一開始因為害怕,不敢作為和反抗,不料吳男卻變本加厲,脫下褲子爬到小美身上,經女方兩次推開拒絕後,仍不肯罷休,小美因為自己失身,憤而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其徒刑3年6月。

吳男於109年8月,以健康及睡眠狀況不佳為由,要求小美(化名)陪他一起睡覺,小美想說兩人單純只是朋友,不疑有他,但因為床太軟,所以睡得很不適應,也睡不著,但是在半夜時,吳男竟以雙手抓住小美的右手,又親吻小美之耳朵、胸腹部、陰部,及用手撫摸小花之胸部,隨後又將小美褲子及內褲脫去,指侵得逞。

原本小美打算裝不知情,所以一直都在裝睡,沒有做任何抗拒的行為,不料吳男行為卻愈來愈超過,甚至脫掉自己的褲子及內褲,爬至小美身上想要發生性關係,女方忍無可忍後便以雙手推開,但吳男明知小美不願發生性關係,竟又意圖性侵小美。

小美推開吳男2次後,吳男更以小美的左手碰觸自己的下體,自行手淫,再環抱女方觸摸他的胸部,強制性交,小美因為擔心害怕、不敢以激烈方式反抗,而小美觀察吳男並無悔意,擔憂會再趁其熟睡時侵犯,通知姐姐後變報警求助。

台中地方法院受審後認為,吳男竟趁好友熟睡之際,撫摸及親吻女方胸部及下體,經小美察覺及抗拒後,竟仍未停手,明知已違反其意願,仍強制指侵及性交,其行為已嚴重侵小美女性之性自主權,並造成其身體及精神上之傷害,還違背小美對其之友誼及信賴,故依強制性交判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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