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董座偷吃人妻賠100萬,二度上旅館又被綠帽夫抓包。(達志影像)
科技董座偷吃人妻賠100萬,二度上旅館又被綠帽夫抓包。(達志影像)

北部一家已婚科技公司老闆,與一名同業人妻,兩人因為工作結識後產生情愫,兩人不時在外偷吃,但卻東窗事發,在2019年11月遭到女方丈夫在旅館抓姦,事後賠償女方丈夫100萬元撤告並簽和解書發誓不再往來,未料兩人難忍分離之苦,又繼續按通款曲,經常濃情蜜語並出遊,甚至前往旅館3小時,二度被女方丈夫抓包,丈夫一怒下再度怒告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判科技公司老闆應賠20萬元。

判決指出,該名已婚科技公司老闆,因為工作關係認識了一名結婚多年育有2名子女的人妻,因雙方有共同興趣,且工作內容相關,因此結為好友,雙方經常互訴工作上問題,最後產生情愫,但兩人均否認有逾越男女關係。

但兩人曖昧關係早已引起人妻的丈夫起疑,私下找徵信社協助,在2019年11月某日,發現兩人行跡詭異,共同進入一家汽車旅館,當場遭到女方丈夫抓包並遭到提告。最後科技老闆賠償100萬元,換取女方丈夫撤告,同時簽立和解書,允諾雙方不再往來。

但女方丈夫向法官控訴,他發現科技公司老闆竟然事後還持續偷偷傳簡訊給妻子,不但經常互道早安,言語中還帶有濃情蜜與,訴說兩人分離後難捨的心情等曖昧對話。

女方丈夫直覺兩人又藕斷絲連,開始偷偷聯繫,於是偷偷調查,發現妻子又與小王私下前往旅館休息3小時,還一起去五星級飯店共進甜蜜午餐慶生,下午再去陽明山遊玩。

人夫怒控,當時科技公司老闆已簽下不再往來的和解書,如今不遵守協議內容,妻子也二次背叛,讓他必須獨自照顧2子女,造成精神痛苦不堪,因此再度提告求償200萬元。

但是空際公司老闆則否認,第一次被女方丈夫誤會提告,是因為女方工作上遇到困難,所以才去旅館傾吐商談,他為了避免外界亂傳,才付100萬元換取撤告,而第二次去旅館,也只是傾吐商談,雙方並無踰矩。

法官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兩人進入旅館在電梯內有親密擁抱行為,且按照一般男女行為,雙方有意識前往旅館入住一間房間,通常就是為了親密肢體接觸,認定科技老闆侵害配偶權,判他應賠20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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