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王姓男子因為被後車按喇叭而停在路邊,卻反而吃下罰單。(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王姓男子因為被後車按喇叭而停在路邊,卻反而吃下罰單。(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王姓男子去年1月騎機車接送女兒時,被後車連按2次喇叭,王男便停車回頭瞥一眼,未料反被後車民眾檢舉,慘吞1萬2千元罰鍰。經王男提行政訴訟,高雄地院認定,是因後方駕駛按喇叭才使王男回頭,王男的行為不構成危險駕駛,予以撤銷罰單。

判決書指出,王男於去年1月間騎機車載女兒經過高雄一處路口時,被後車以影像檢舉,警方依影像判定王男違法,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由,向王男開罰1萬2千元罰鍰。王男不服,遂提起行政訴訟。

王男主張,他當時是為了閃避機車先靠左繞行,結果被後車按喇叭,他聽到之後即剎車,同時向後轉確認路況無異常才繼續向前駛,只是5秒鐘之內,他又再次聽到後車按喇叭,才停車詢問後車「發生什麼事?」

王男表示,且他起先收到的罰單事由為「任意驟然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豈料,他查看舉發影片反映後,警方即更改違規事由為「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中任意驟然減速」,讓他覺得舉發程序違反程序正當性,請求法院撤銷此裁罰。

對此,警方則表示,員警查看檢舉影像後,認定王男與後車當時並無路況異常,但王男把車子逕行停在路上,已違法。

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認定王男停車是因後車按喇叭才停車,此反應是駕駛人會有的正常行為,與惡意擋車不同,不構成違規情事,認定警方裁罰有誤,最終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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