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勞動部今天公布的「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指出,去年有15.9%的事業單位不允許勞工請防疫照顧假。(報系資料照)
據勞動部今天公布的「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指出,去年有15.9%的事業單位不允許勞工請防疫照顧假。(報系資料照)

據勞動部今天公布的「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指出,去年有15.9%的事業單位不允許勞工請防疫照顧假,其中又以「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運輸及倉儲業」、「批發及零售業」不允許比率偏高,就算可以請防疫照顧假也有74.3%的僱主不願意發給勞工工資。

調查也發現,事業單位不同意員工申請「防疫照顧假」的原因為認為「員工其他假別替代」、「公司為家族企業可自行減少工作時間」等;另外再依,「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發現,多數防疫照顧假為女性受僱者申請,女性受僱者申請達6.2%、男性則為2.4%,平均日數申請分別達12日及4.7日,沒有申請的主要原因為「沒有此項需求」,女性為「居家辦公,無須申請」占 8.6%,男性為「用其他假別替代」、「居家辦公,無須申請」各 5.5%。

勞動部表示,配合防疫需求,勞工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請事假或予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處分,但也未強迫雇主給付薪資,若雇主扣發全勤獎金,或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規定處罰,處罰金額均為2萬元至100萬元。

勞動部條件司司長黃維琛表示,若勞工有防疫照顧的需求,則僱主應准予勞工申請防疫照顧假,若有申訴也會依法處理;至於防疫照顧假不可歸責於勞僱雙方,因此未強迫雇主給付薪資。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