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吳姓男子花6萬元購買的比特犬被車撞死,還遭肇事車主提告求償修車費。(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吳姓男子花6萬元購買的比特犬被車撞死,還遭肇事車主提告求償修車費。(示意圖/Shutterstock)

屏東一名開海釣場的吳姓老闆於多年前花費6萬元買了一隻比特犬,盼能驅趕附近的流浪狗,豈料,去年間一名蘇姓男子不慎開車撞死比特犬,求償修車費17萬餘元。屏東地院審結,認為吳男沒善盡拴住狗的職責,判要賠1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蘇姓男子於2020年9月間開車行經屏東縣東港鎮一處海釣場前,意外撞上吳男所飼養的比特犬,犬隻因傷勢過重,不幸於同日晚間離世,後續蘇男認為車因撞到狗受損,遂向吳男提告,求償車輛修繕費用17萬餘元。

對此,吳男表示,他確實有花6萬元買比特犬,但案發當天被撞死的是流浪狗,並非比特犬,因此他不需要賠償。另名釣客證述,海釣場周圍有許多流浪狗,且有追車習慣,也表示吳男有買一頭比特犬,平時並不會拴狗。

屏東地院法官勘驗證據,發現吳男曾於車禍發生隔日找上蘇男,稱「狗昨晚突然死了,這隻狗要6萬元」等語,顯見車禍身亡的即為比特犬,因此不採信吳男說詞,認定寵物造成他人的財損,應由飼主連帶負責,且吳男並未善盡拴住犬隻的責任。

法官考量蘇男的轎車為2013年出廠,依行政院發布之車輛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與固定資產折舊率表計算後,判吳男須賠償1萬788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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