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家純(雞排妹)放話提告網友,但楊律師認為不妥。(圖/中時資料照)
鄭家純(雞排妹)放話提告網友,但楊律師認為不妥。(圖/中時資料照)

鄭家純(雞排妹)因被周刊直擊對保時捷男摸臀又開房間,意外捲入小三風波,雖發出A女(趙小姐)的道歉聲明洗刷冤屈,她仍不滿被酸民謾罵,已和律師討論是否提告網友和週刊事宜。對此,網紅「楊律師」認為A女的道歉聲明並沒有否認三人之前陳述的內容,如果他是雞排妹委任的律師,絕對會阻止她提告。

楊律師昨(14日)針對雞排妹事件在臉書粉專提出看法,分析趙小姐的聲明只是單方面修改「正宮、未婚妻、小三」的名詞定義,並沒有否認三人之前陳述的內容,依照刑事偵查及審判的標準,一定使用社會大眾習慣的名詞定義,「只要網友們的留言是根據上述「三人之前陳述的內容」為合理的評論,就不會構成妨害名譽。」因此,楊律師表示如果自己是雞排妹的律師,不會建議她向酸民和週刊提告,「在網路世界,沒有人可以每次都贏,認賠停損也是種選擇,也許對自己會更好」。

楊律師繼續分析雞排妹PO的臉書貼文,指出趙小姐和保時捷男並未訂婚,所以不算未婚妻、正宮,更沒有小三,「她(趙小姐)是從名詞定義下手,若要套用我以前打辯論比賽的術語,這招叫『搶定義』或『偷換概念』。」

楊律師還假設自己是雞排妹委任的律師,絕對會傳訊息或發律師函問:「妳有無跟媒體爆料?妳有無偷拍他手機訊息給媒體?妳有無為妨害秘密的犯罪行為?」對方被這麼一問肯定嚇到說沒有,就可揚言要告周刊,不過趙小姐驚覺事情鬧大又會承認,就能拿這點逼迫:「只要妳簽聲明,我就不告妳,甚至包個小紅包給妳,反之,就會依法提起告訴」。

不過,楊律師表示這只是其中一個方法,儘管對趙小姐有用,對周刊絕對沒用,「而且一定會有很多鄉民會質疑何人用何種方法逼趙小姐這個客觀上是感情上被害人,主觀上也自認為感情上被害人的被害人,公開認錯道歉?所以我仍強烈不建議對鄉民及鏡週刊提告。」

楊律師臉書全文。(圖/FB@楊律師)
楊律師臉書全文。(圖/FB@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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