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妓專指提供性服務的女性性工作者,因為工作內容使社會地位低下,經常遭受歧視以及異樣的眼光,在觀念傳統和重視禮節的古代更是如此。沒想到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竟然大力提倡賣淫行為,還開設多家國營妓院,究竟背後的原因是什麼呢?

明太祖朱元璋一直以來都是以猛治國,也是歷史少數極力勤政的皇帝,他為了拉動國內經濟成長,刺激消費,竟大力推廣娼妓行業,甚至在秦淮河畔的鬧區開設16間國營性質的妓院,又稱「大院」或「舊院」,且院內工作的女子都是在官府備案過的「正式員工」。

雖然是國營企業,這些妓女服務的對象可不是官員或是貴族,王琦《寓圃雜記》中就記載朱元璋明確下令:「官吏宿娼,罪亞殺人一等;雖遇赦,終身弗敘,其風遂絕。」意思是朝廷命官不能和妓女發生關係,犯者嚴重程度僅次於殺人罪,就算被赦免也會遭到革職,永不錄用。

原來朱元璋的主要消費群是瞄準民間有錢的商人或是市民,除了讓他們玩得開心,還可以讓國庫增加一筆不小的收入。此外,也因為娼妓行業盛行,明朝中後期還開始出現青樓女子的選美大賽,被稱為「花榜」,會品評知名妓女的容貌、氣質、風情、才華。甚至還有專家專門研究娼妓文化,編著成嫖妓指南《嫖經》,指點眠花宿柳的原則、方式、技巧、禁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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