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停車格在尖峰時段一位難求,不過有一名女網友爆料,好不容易找到停車格,居然還是被開罰單,這名女網友不服氣地回到原地點查看,才知道原本的格子居然遭到塗銷,讓她忍不住痛批:「開完罰單再註銷格子,真是高招啊!」對此,其他網友也提供了自救的方法。
台北市1名男大生,日前騎著1輛老破車夜衝陽明山泡溫泉,行經途中1黑影從巷子衝出來差點撞上,但卻直接離去,豈料,事後卻收到1張18萬罰單,其原因為「行經設有告示執行酒測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讓他抱怨當天根本無任何臨檢告示,因此,決定要對18萬罰單做申訴動作,對此,士林分局也做出了回應。
1名網友於新竹高鐵站附近人行道,發現1輛遭警方取締違停的機車,原PO上前一看嚇傻,因為該輛機車違停24小時被連續開4張罰單,貼文一出,網友們直呼:「不錯,警察有在做事」、「難得有認真員警」、「還敢不停停車場」、「VIP的位置收VIP費用」。
1名網友日前收到檢舉罰單,他被依「轉彎未打方向燈」開罰1200元,他看照片當時明明有打方向燈,但他事後坦承「打一下就切掉燈」,認為檢舉者吃飽太閒,說「妨礙到你的行車路線了嗎?我傷天害理了什麼?」其他網友則怒批本來在變道完成前,都要全程打方向燈,該網友真的已違規。
1名女網友在《爆料公社二社》抱怨,她日前收到2張直行車占用轉彎車道的罰單,但罰單中的地點及經過車輛都一樣,僅日期和時間不同,貼文一出,引起網友們熱議,而警方也在文中回應表示,罰單為員警作業疏失致重複舉發,已請監理機關撤銷裁罰,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台北1名母親去年底、今年初在托嬰中心接送1歲女兒時,將機車停靠在路邊紅線區遭民眾檢舉,收到4張罰單後決定提出行政訴訟,她主張僅臨停一下,很快就離開,請求撤銷罰單;法官認為接送嬰幼兒不受臨停3分鐘之限,且機車當時緊靠路邊,影響交通輕微,因為判准撤銷4張罰單。
去年余姓女子騎機車到托嬰中心接送1歲女兒,因紅線違停被警方連開4張600元罰單,她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認為,她雖然違規但情節輕微,也未妨礙人車通行,撤銷罰單。可上訴。
新竹一名張姓男子為了規避交通罰單,換上跟友人借的假車牌,大膽在限速60公里之道路飆速132公里,害友人遭警方開罰1萬2千元罰單。新竹地院審結,依共犯詐欺得利罪,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1名網友在《爆怨公社》抱怨,他差點因為1張超速罰單鬧家庭革命,日前他收到一張4月14日的罰單,他表示當天明明沒開車出門,不知為何會被開罰,家人們也一直朝他投射懷疑的目光,最後在朋友們的幫忙下,發現警方將罰單違規日期打錯,烏龍一場,貼文一出引起熱議。
違規被罰是天經地義,在台灣如果違規或是影響到其他用路人權益,民眾都可以幫忙檢舉,再交給警察處理。日前,一名女騎士發文抱怨,表示自己一次收到了3張檢舉罰單。其中包括逆向行駛、闖紅燈和未打方向燈,總共被罰款3900元。女子看到照片後十分憤怒,認為3張檢舉罰單都在同一個路口,怒斥檢舉的人是報復性檢舉,甚至罵粗口詛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