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面試碰壁PO文抱怨 遭公司指控藉「網軍」攻擊獲不起訴。圖為台北地檢署。(本報資料照)
女面試碰壁PO文抱怨 遭公司指控藉「網軍」攻擊獲不起訴。圖為台北地檢署。(本報資料照)

新北市某家口罩公司去年面試曹姓女子,事後遭曹女PO文抱怨,引發不少網友批評,該公司認為是曹女以多個帳號發文攻擊,控告曹女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認為,曹女以面試過程作出評論,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加上沒有證據證明發文的網友帳號與曹女有關,依罪嫌不足,將曹女不起訴。

據了解,曹女去年6月在臉書社團「深坑大小事」PO文描述她去該口罩公司面試過程,寫說「主管說現在缺晚班的,1300到2200可以嗎,我當然可以啊,問我什麼時候可以上班,我回星期五,他說好帶雙證件來,我OK,星期四打電話給我說改早班,0830到1730上班,我都OK的」。

曹女寫道:她到公司後,「結果有一個主管出來跟我說現在不缺人了,證件還我,不用上班,叫我回去,真的很過份…」,引發大批網友留言批評。

該公司懷疑曹女一人分飾多角,以19個臉書帳號及5個Google帳號,在網路發文攻擊公司,影響公司信譽,對曹女提出加重誹謗告訴。

檢方調查時,曹女承認有在臉書發文抱怨,但辯稱她自己的臉書帳號,並非是口罩公司提告帳號。

檢方認為,面試過程沒有錄音,曹女基於經驗做出評論,縱使用字遣詞尖酸刻薄,仍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不能僅憑口罩公司片面指控,就認定曹女加重誹謗,依罪嫌不足,將曹女不起訴。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