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日前一紙公文給各級農會,鼓勵農民在不影響農業生產前提下,提供移工在休假日從事農事體驗活動。(報系資料照)
農委會日前一紙公文給各級農會,鼓勵農民在不影響農業生產前提下,提供移工在休假日從事農事體驗活動。(報系資料照)

林良齊/台北報導

農委會日前一紙公文給各級農會,鼓勵農民在不影響農業生產前提下,提供移工在休假日從事農事體驗活動。勞動部官員強調,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未經許可就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工作定義並非以形式上之契約型態或報酬與否加以判斷,若外國人有勞務之提供或工作之事實,即令無償,亦屬工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薛鑑忠表示,移工在台灣可以有合理的如擔任志工等社會參與,但若未經許可工作,只要有提供勞務事實,就算無償也是就業服務法中從事許可外「工作」,若有檢舉地方政府將依個案事實認定。

薛鑑忠提醒,若違反該法可處僱主15萬至75萬元罰鍰、移工則會處3萬至15萬元罰鍰,廢止聘僱許可並令其出國。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