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男不滿帳戶都被岳母掏空,怒告岳母要求返還527萬元,不過彰化地院認為,賴男自行委託岳母處裡買房等事宜,並無積欠事實,因此駁回賴男告訴。(本報資料照片)
賴男不滿帳戶都被岳母掏空,怒告岳母要求返還527萬元,不過彰化地院認為,賴男自行委託岳母處裡買房等事宜,並無積欠事實,因此駁回賴男告訴。(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1名相當疼愛妻子的賴姓男子,婚後聽取太太與岳母的話,將千萬存摺交由岳母管理投資,陸續購買保險、房子等,且都登記在妻子名下,不料2人離婚後,賴男不滿帳戶都被岳母掏空,怒告岳母要求返還527萬元,不過彰化地院認為,賴男自行委託岳母處裡買房等事宜,並無積欠事實,因此駁回賴男告訴。

判決書指出,賴男與妻子在2017年結婚,並育有一女,岳母以擔心親戚向賴男借錢為由,要求掌管賴男不動產、存摺、印章等,並把不同帳戶共850萬轉入岳母所管理的新帳戶中,還有人壽保險等,最後由岳母代管賴男的帳戶共有1031多萬元。

相當信任岳母及妻子的賴男,連薪水都交給岳母管,不過與妻子的婚姻最後僅維持3年多就告吹,事後向岳母及前妻要求返還權狀與帳戶,卻發現全部被盜領一空,甚至連儲蓄險等全部都遭解約,連解約金都沒有給他。

不過丈母娘向法官供稱,是女婿委託他管哩,且為了賣掉舊屋買新屋,還親自寫委託字條,女婿為了家人保險也都是他自己決定,最後再委託他處理她根本無法左右女婿決定,況且她也無從獲利,更不要說侵權,明明是成年人了,她只是代管卻被反控,讓她相當痛心。

法審酌時認為賴男委託丈母年賣舊屋買新屋,若對新屋所有權有疑慮,應該提出反對,若認為不當得利也應該提出對自己有何損失,不過賴男均無法舉證或陳訴,因此所提返還527萬沒有道理,駁回原告之訴。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