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外遇廠商員工大聊性事,遭人夫怒告求償百萬,竟遭回「只是朋友間玩笑話」。(示意圖/shutterstock)
人妻外遇廠商員工大聊性事,遭人夫怒告求償百萬,竟遭回「只是朋友間玩笑話」。(示意圖/shutterstock)

有名人夫與妻子結婚10年,育有3子女,109年間,他發現妻子外面有「小王」林男,兩人還以「老公」、「老婆」互稱,且大聊性事,他便怒告林男求償100萬元;林男雖辯稱人妻告知他僅有男友,未婚身分,再聽人妻缺錢花用,才主動捧錢討歡心;法官不採信林男說法,判林男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

依據判決書記載,一名人夫與妻子阿芳(化名)結婚將近10年,並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他發現妻子於109年7月至11月,與工作上認識的林姓男子兩人暗通款取,兩人Line對話紀錄交談親密,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嚴重侵害他的被偶權,因次提告求償100萬元。

林男辯稱,他是阿強妻子任職公司的維修廠商,因而結識阿芳,當時阿芳未表明已婚僅稱有男朋友,而且阿芳多次抱怨男友,也主動提出希望兩人能交往,他認為阿芳無婚姻關係,又多次表示缺錢花用,便拿錢給阿芳討歡心,也展開追求。

某次,林男才在阿芳任職公司的員工得知阿芳已婚且有小孩,他向阿芳求證,阿芳才坦承結婚生子事實,但強調已數次向老公提離婚,希望兩人能維持這段感情;他因憐憫阿芳處境,並同意協助幫阿芳辦離婚,繼續提供經濟援助,聽阿芳訴苦,強調兩人沒有不正當交往關係,也無發生性行為,兩人Line對話紀錄僅朋友互相傾訴,性事方面也是朋友間開玩笑而已。

士林地院審理,調閱林男與人妻Line對話記錄可見,兩人以「老公」、「老婆」、「想你」、「愛你」傾吐相思之情,且多次討論性事過程、歡愉感受以及期待心情等交往中男女間的親密對話,非林男辯稱僅是朋友間開玩笑。

法官表示人妻早在109年7月中旬已向林男告知已有婚姻,調閱Line對話可知林男曾向人妻詢問和老公相處情形,以及避免讓人夫知道兩人交往一事,由此可知林男已知人妻有婚姻身分;法官最終不採信林男辯詞,裁定精神撫慰金100萬元應酌減至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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