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林依晨代言女裝遭違約使用照片,解約求償獲賠141萬。(本報資料照)
藝人林依晨代言女裝遭違約使用照片,解約求償獲賠141萬。(本報資料照)

藝人林依晨2年前代言服飾品牌「AVILAS」,但首波照片拍攝後,林女經紀公司周子娛樂隨即發現照片遭詮勢廣告違反合約內容,不僅使用經紀公司要求不要用的照片,還跟其他藝人照片合成使用,於是解約並提告求償,台北地院29日判決詮勢應賠周子娛樂141萬餘元。

2020年12月7日,周子娛樂與詮勢廣告簽訂產品代言合約」,由林依晨穿著8套AVILAS品牌的衣服進行拍攝服裝,2天後就被AVILAS將上述照片刊登在官網卻被周子娛樂察覺有異。

法官查出,詮勢同年12月9日將林依晨代言照片傳給周子娛樂審核,周子娛樂審核後淘汰掉其中數張照片並回覆「以下是不要使用的」,但部分照片出現AVILAS IG官方頁面。

此外林依晨的照片被用來與該品牌前一任代言人藝人莎合成在同一廣告中,但合約已明定「不得將本約影片及照片與其他代言人(或藝人)或非代言之商品或異業結合商品以合成方式呈現」。因此判決詮勢應賠償周子娛樂林女酬勞111萬及違約金30萬,共141萬餘元。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