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妹聚餐喝到爛醉,清醒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躺摩鐵」,才驚覺遭撿屍。(達志影像)
嫩妹聚餐喝到爛醉,清醒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躺摩鐵」,才驚覺遭撿屍。(達志影像)

一名沈姓男子受友人邀約到台北某餐酒館聚會,凌晨解散時,見到剛一起聚餐的嫩妹酒醉無法行走且意識不清,竟直接撿屍搭計程車前往桃園某家摩鐵開房間,女方因不省人事,沈男當場強行脫去其衣物硬上,女方隔日醒來發現自己赤裸睡在床上,立刻前往醫院驗傷,果然發現沈男DNA,一怒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4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沈姓男子在109年5月,與多名友人共同聚餐飲酒。至同日晚間11時許聚會結束後,見到同桌的A女因酒醉意識不清,無力行動亦無法言語,就攙扶A女搭乘計程車前往桃園市一家摩鐵。

進入房間後,沈男見A女仍意識不清,竟認有機可趁,於是偷偷脫去A女之外褲及內褲進行侵害。女方清醒後見自己全身赤裸,驚覺遭到性侵,於是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警方事後在女方下體驗出男性DNA,與沈男相符。

法官審理後認定,沈男與A女於案發日前未曾謀面、素昧平生,於案發當日見A女酒後泥醉、意識不清,竟為逞色慾,即率對A女為乘機性交之犯行,嚴重戕害甲女身心。

法官怒斥,沈男在偵查階段均矢口否認犯行、設詞飾卸,對A女造成二度傷害,惡性重大,事後也未與A女達成和解,彌補其所造成之精神損害,且A女因本案身心受創,需至身心科就診外,日常社交生活也深受影響,即使沈男與女方和解,A女亦無原諒被告之意,因此判他3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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