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女子ktv喝醉遭黃男帶回家性侵,黃:「全程死掉狀態」,判決出爐。(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1名女子ktv喝醉遭黃男帶回家性侵,黃:「全程死掉狀態」,判決出爐。(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1名黃姓男子日前與友人前往KTV飲酒同樂後,發先小花(化名)喝酒醉意識不清,便提議送她回家,未料卻將人載往摩鐵,發現無空房後直接將小花載回自己家中,見女方處於無發抗拒之狀態,趁機性侵得逞,事後還與友人說「全程死掉狀態」,小花睡醒後提告,法院依趁機性侵罪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黃男和小花與友人在凌晨2時30分KTV狂歡結束後,準備返家,看見小花喝得爛醉,黃男變主動提議自己可以送她回家,於是攙扶小花上計程車,未料黃男並不是告訴司機小花家的地址,而是將人載到附近的摩鐵,但摩鐵客滿沒有空房,黃又折回計程車上,將人帶回自己的住處。

黃男表示,一開始自己只是想要讓小花休息,所以將房間借她睡,但在清晨5點左右,發現小花酒醉意識不清,處於無法抗拒之狀態,睡姿性感,因此起了色心,不故多年的情誼,將小花性侵得逞,事後還對其他友人說「自己像是在跟死人發生性關係」、「她全程都是死掉狀態」。

小花清醒後,發現黃男赤裸地躺在她身旁,自己又完全失憶,詢問黃男後,黃坦承發生性關係,小花氣到去醫院開立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崩潰提告。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黃男利用小花喝醉無法抗拒之時,發生性關係,已觸犯《刑法第225條》,又在黃的手機中發現小花喝醉躺在馬路邊的照片,及友人提供「她全程都是死掉狀態」之聊天紀錄,判定黃男為趁機性交罪,但考量他無前科紀錄,且已與小花達成和解,故輕判2年有期徒刑,並緩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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