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佛堂女主持偷吃閨蜜丈夫,去摩鐵開房後還用房號討論簽賭。(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名佛堂女主持偷吃閨蜜丈夫,去摩鐵開房後還用房號討論簽賭。(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新北一名陳姓女子主持佛堂,一對李姓夫妻多年來常去該佛堂禪修,與陳女熟識,豈料陳女竟與李男發生性關係,上摩鐵次數近百次,李妻查閱行車紀錄器,發現兩人討論摩鐵房號「803」,還用該數字簽賭,氣得向2人提告求償50萬,板橋簡易庭先判2人賠李妻30萬元,陳女不服上訴,新北地院二審改判2人連帶賠償10萬元。

根據判決書,李妻與陳女是私交10多年的好友,與丈夫也常到陳女主持的佛堂禪修。李妻在2019年9月察覺陳女與丈夫過從甚密,丈夫甚至偷偷向公司請假,調閱行車紀錄器後,發現丈夫與陳女去摩鐵開房後提到「剛剛我們住哪」、「剛剛是不是住803」、「不然妳去簽一下,哈哈」、「妳會記得嗎?0803喔」等語,丈夫才坦承偷吃,且早從2016年就開始,次數多達近百次。

李妻知情後大受打擊,消化不良、飽受失眠之苦,甚至精神恍惚因此跌倒骨折,向法院提告要求50萬賠償金,板橋簡易庭判2人須連帶賠償30萬,

陳女上訴辯稱,與李男是單純信仰往來,沒有發生性行為;行車紀錄器錄到討論「803」,單純在講簽注、簽牌的號碼,還認為李男夫妻是聯手設局要訛詐自己。

不過新北地院二審調查,李男、陳女確實有入住某汽車旅館的登記紀錄,且房號就是「803」;不過李男自白書、請假紀錄表等,難以證明他與陳女到底發生幾次性行為,李妻所提證據,只能證明兩人發生過1次性行為,改判2人僅須賠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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