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購買房屋前,必須先釐清雙方每月可運用所得為多少。(示意圖/達志影像)
情侶購買房屋前,必須先釐清雙方每月可運用所得為多少。(示意圖/達志影像)

近年來吹起購屋熱潮,許多首購族或置產客都紛紛進場,但一般人對於房貸負擔能力大約以收入30%為上限,較能兼顧生活品質;當然收入越高族群,扣除房貸後的可支配金額也越寬鬆。不過卻有一對情侶年收近300萬,打算在桃園購入1900萬的房子卻擔心負擔過重,讓人不禁疑惑問題在哪。結果攤開兩人經濟狀況,網友發現問題在女方名下的另一間房問題。

原PO在PTT上發文,透露男方任職外商銀行,正職與副業合計年薪約180萬,扣除勞健保、稅金、孝親費後,每月實際可運用金額約10.4萬。女方則為工程師,扣除勞健保、稅金、孝親費,以及名下一間房子每月貸款3萬後,實際可運用金額約3.1萬。而真實問題就是,女方名下已有一間房子,是以低於市價500萬元價格,向親戚購買的台北市房子,但也因為親戚年事已高,也同意無償讓親戚繼續住在原屋。

網友點出「關鍵是女友手上那間房是只出不進狀態吧,現在老人都很長壽,假設70歲,也很多活到90幾的,等於女友房子20年都不能出租,便宜500萬確定有便宜到?」另外也有人直言「年薪破百能支配所得才3萬,會很想哭吧」、「女友能養活她自己,你就該偷笑了」、「她每個月剩3萬塊可以運用,你買房還想算她幫你出?」

另外一群務實派,則建議要將眼光放遠點,評估該情侶每月已剩下可支配資金較少,加上之後台北桃園上班勢必還有買車或通勤費,甚至生小孩養育費用等,真的建議先購入小坪數房子優先,再視經濟狀況來調整換大房,不要一開始就給自己這麼大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