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提醒求職者,若遇到特別迷信星座或血型的企業或老闆,可將相關資料文件留存作為佐證。(示意圖/北市勞動局提供/游念育台北傳真)
勞動局提醒求職者,若遇到特別迷信星座或血型的企業或老闆,可將相關資料文件留存作為佐證。(示意圖/北市勞動局提供/游念育台北傳真)

台北市勞動局卻接獲民眾投訴,去公司面試時,因主管想要文靜的員工,經詢問下得知他是獅子座O型,隨後不予錄用,因獅子座O型具有旺盛的行動力,「怕搶了主管風采!」,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若經查屬實,雇主恐觸犯《就業服務法》「就業歧視」,可罰30萬至150萬元。

北市勞動局接獲民眾陳情,他是獅子座O型,但在去一間公司面試應徵時,公司詢問他星座血型後,直言「想要文靜型的員工,不可以搶了主管風采!」面試結束後,等到的結果卻是不被錄用,認為該公司十分誇張。

陳信瑜指出,該公司恐有「就業歧視」,雇主此舉很可能會觸犯《就業服務法》,經調查違反的話,可罰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她也強調,一些老闆很在意血型、星座等個人資訊,常將此作為招募員工時的參考,用來決定是否僱用,而不考量求職者或員工的工作表現、能力。

勞動部在2018年11月28日修訂就業服務法,將星座、血型列入《就業服務法》「歧視項目」中,以避免雇主藉由星座、血型等因素,造成求職人失去在找工作上與其他人公平競爭的機會,這就是就業歧視。

北市勞動局也統計,近3年僅接獲此件案的申訴,且尚在審理中,目前還沒有裁罰成立的案件。

勞動局提醒求職者,若遇到特別迷信星座或血型的企業或老闆,可將相關資料文件留存作為佐證,透過「台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https://service.gov.taipei/)向勞動局提出申訴,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受損。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