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韶涵曝曾遭唱片公司逼迫低頭道歉。(圖/中時資料照)
張韶涵曝曾遭唱片公司逼迫低頭道歉。(圖/中時資料照)

張韶涵出道至今19年,唱紅《隱形的翅膀》、《遺失的美好》等膾炙人口的歌曲,讓她的知名度水漲船高,不過近來參加大陸綜藝節目《天賜的聲音2》時,自曝曾私底下被唱片公司要求道歉,不過當時她強調:「沒做錯為什麼要道歉?」堅持不願就此讓步,也引發外界揣測是遭雙親控訴棄養一事。

張韶涵參加大陸綜藝節目《天賜的聲音2》時,罕見重提一直以來未曝光的往事,不過未明確說明是哪件事,僅強調是當時鬧的非常大的新聞,若是懂的人就會懂,接著便還原事件始末,當時唱片公司所有人認為她做了最不良的示範,因此逼著她出面跟大眾道歉,對此張韶涵則認為出生到現在,從來沒有做過對不起任何人的事情,強調自己問心無愧,為什麼要道歉呢?

張韶涵稱做人問心無愧,不需要為此低頭道歉。(圖/Youtube)
張韶涵稱做人問心無愧,不需要為此低頭道歉。(圖/Youtube)

張韶涵一席話得到許多掌聲,也讓網友揣測是否指的是當年遭雙親控訴棄養一事,當年與母親感情極佳的她,收入都交給母親保管,沒想到母親和歌手張鎬哲爆出不倫戀後,遭張韶涵和妹妹反對,竟捲走張韶涵上億新台幣存款離家,還指控她吸毒並將其趕出家門,接著更聯手父親、舅舅聯手指控她棄養,在當時引發軒然大波。

事後舅舅出面指控張韶涵「每個月要給父母6萬生活費及各買1棟房」沒兌現之外,母親為了生活跑到越南牛排店上班,賺取月薪1.2萬台幣微薄收入,父親則背負5、60萬債務,從事直銷工作,要求張韶涵在父母面前下跪磕頭認錯,否則要毀掉她在大陸的事業,而張韶涵經歷近10年低潮後,靠著《歌手2018》一曲《阿刁》再度翻紅,再度站上歌壇天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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