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新婚不到1年,越籍妻子就不告而別返回越南,讓他心死訴請離婚。(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男子新婚不到1年,越籍妻子就不告而別返回越南,讓他心死訴請離婚。(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男子與越南籍妻子結婚不到1年,疑似因婆媳問題導致兩人大吵,妻子氣到回越南,要求丈夫支付30萬元台幣才願意返台,但丈夫不願付,並向法院訴請離婚。新竹地院審結,認為2人分居超過3年,婚姻已出現破綻難回復,故判准離婚。

判決書指出,男子主張,2018年4月間於越南與越南籍妻子結婚,婚後2人飛來台灣生活,但某次與妻子大吵後,妻子於2019年間出境返回越南,至今不願返台,要求他給予30萬元新台幣才願意回台,他沒照給,隨後便收到妻子從越南寄來的離婚訴訟書狀,認為妻子無心維繫婚姻,故他也向台灣法院訴請離婚。

新竹地院審理時,男子的友人證稱,夫妻雙方常因婆媳相處與金錢觀念不同起衝突,且兩人分居已久,婚姻應該無法繼續維持等語,而女方經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時到庭,也未提出書狀陳述,故認定男方說詞為真。

法官酌情後,認定女方來台與丈夫相處時間不長,隨即又返回越南,收到丈夫聯繫也不願意回台,顯見已無維繫婚姻的意思,且兩人分居已超過3年,夫妻感情日漸淡漠,實在難以期待雙方能繼續經營幸福美滿的生活,故認定此段婚已產生破綻難以回復,女方需負較大責任,准許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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