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婚的邱姓男子與女山友出軌,兩人數次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間。(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已婚的邱姓男子與女山友出軌,兩人數次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間。(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已婚的邱姓男子熱愛爬山,因而結識同樣愛登山的林姓女子,兩人爬山爬出親密關係,在前往百岳的路途中大膽玩車震,平時也會相約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互傳鹹濕簡訊,讓正宮崩潰向林女求償。新北地院審結,判林女要賠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邱妻主張與邱男自1993年間結婚,育有2子1女,結縭近30年期間,因丈夫熱愛登山,每到假日就會相約好友爬山,此習慣維持8、9年以上,她始終給予丈夫滿滿的信任,不料,丈夫於2019年間認識林姓女子,經常參加相同的登山團體,兩人還發展成不倫關係。

邱妻控訴,2021年5月間,丈夫與林女在前往登百岳的途中,於山上車震,此後同年7月間陸續在桃園的汽車旅館發生數次性行為,兩人也會互傳鹹濕的簡訊,內容提及「前天和大前天我都有高潮」、「親那晚也特別強」等語,她詢問丈夫後,丈夫也坦承與林女出軌,保證不再與對方聯絡,林女的行為已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故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林女辯稱,她與邱男是爬山時認識,並不曉得邱男已婚,曾透過他人轉述得知邱男已婚,但邱男私下向她說自己未婚,她並沒有侵害邱妻的配偶權,希望法院駁回邱妻的請求。

新北地院法官勘驗證據,認定林女的確有與邱男發生性關係,且林女還數度在對話中憂心邱男要面臨家庭壓力,顯見林女知情邱男已婚,故不採信林女說詞,審酌雙方社經地位等一切情狀,判林女要賠償邱妻40萬元為合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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