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懷疑臨時工偷200台斤的白蝦,怒告對方偷竊,法官依這理由判無罪。非當事者養蝦場(圖/本報資料照)
黃男懷疑臨時工偷200台斤的白蝦,怒告對方偷竊,法官依這理由判無罪。非當事者養蝦場(圖/本報資料照)

宜蘭1名余姓男子擔任臨時工幫忙看管黃男的蝦池,黃男於110年9月時發現余男未在養蝦池內工作,又見到蛇籠裡有殘蝦,懷疑余男偷蝦,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當天余男放置完蝦籠後,養蝦池旁邊有一輛不明轎車,他認為余男將200台斤的白蝦運上轎車,一狀告上法院。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定余男也沒有任何偷蝦行為,故判余男無罪。

根據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雇用余姓男子當臨時工,幫忙看管自家養蝦池,110年9月他發現余男不在養蝦池旁,且發現蛇籠內有殘蝦,調閱監視器畫面後,他發現余男到養蝦池放蝦籠,當時蝦池旁邊還停放一輛不明轎車,黃男便懷疑余男用蛇籠撈取白蝦,得手後再與不明汽車駕駛人接應會合,合夥偷竊價值新臺幣4萬元、200台斤的白蝦,怒報警提告。

法官審理時,余男否認偷蝦,他辯稱當時黃男和客人說好需要白蝦,所以他才到養蝦池裡面放置蛇籠,但他並未撈取白蝦,他是到交貨當天早上才到養蝦池收取白蝦。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時,黃男說余男的確是把蛇籠放進蝦池,但附近道路並沒有紅綠燈,為何有一台車子停在該處,且早上時他發現蛇籠裡面有殘蝦,他覺得是余男匆忙偷走蝦子時沒拿乾淨。

但法官表示,余男到養蝦池內放置蛇籠後,均未見余男有任何撈取白蝦的行為,且黃男在警詢時堅持當天沒有請余男去撈蝦,但黃男又在開庭時告訴法官:「我後來回憶起來,我當天確實有請余男去放蛇籠」,法官認為黃男證詞說法不一,且黃男提供的監視器面無法證明白蝦就是余男都偷的,故判余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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