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資料照)

李姓男子去年開車因輪胎爆胎在路上拋錨,找輪胎行換輪胎,店家索費1萬1200元,李男佯稱身上未帶錢,宣稱留下新買的iPhone 13作抵押,再拿錢來贖回,事後店家致電李男,發現電話是假的,且抵押手機根本不是iPhone 13,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得利罪起訴李男。

起訴指出,李男去年8月4日下午,車子於路上拋錨,致電北市萬華區某輪胎行維修,店家指派技師前往更換備胎後,並將車子開回店裡修理,李表示換二手輪胎即可,店家維修費用共1萬1200元。

李男佯稱身上未帶錢,願竟先以他新買的iPhone 13作抵押,將回去拿錢來換回手機,店家不疑有他,收下手機作抵押。

結果李男離去後即人間蒸發,店家打李男留下的手機門號,發現根本是別人,甚至打開抵押手機發現並非iPhone 13,始知受騙,報警提告。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