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人妻與母親的牌咖看對眼出軌外遇,表示自己回不去了。(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人妻與母親的牌咖看對眼出軌外遇,表示自己回不去了。(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胡姓婦人因打牌結識歐姓男子,未料歐男卻與胡婦已婚的女兒搭上線,私下發展成不倫戀,幽會時還被胡女的妹妹目擊,姦情才曝光,讓胡夫憤而向2人提告求償。高雄地院審結,判2人應連帶給付3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與胡女自1998年間結婚,歐男因與胡女母親打牌而結識胡女,兩人發展成不倫戀,歐男還在外租屋以便幽會,胡女平日下班就會開車找歐男,再改乘歐男的賓士車出遊至晚上9時許,才各自返家。

人夫表示,他之所以知情,是因為胡女的妹妹2020年8月間意外目擊胡女與歐男幽會,胡女親密地依偎在歐男肩膀上,2人亦向胡女妹妹坦承外遇,他事後親自目睹2人私會,認定此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侵害他的配偶權,遂提告求償連帶給付80萬元。

對此,歐男辯稱,他知道胡女已婚,也曾與對方單獨出去吃飯,胡女的確來過他的租屋處,但兩人並沒有發生婚外情或不正當的往來關係,更無與胡女接吻。

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發現胡女曾與妹妹說,「我已經把我二三十年的青春浪費在他身上,我現在要選擇跟誰在一起」、「我真的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不管小孩怎麼想」等語,認定胡女與歐男確實有牽手、接吻且交往,已影響胡女及其丈夫的互信基礎,侵害胡夫的配偶身分情節重大,審酌後判2人須連帶賠償3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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