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男傳裸照恐嚇前女友,遭台北地院依恐嚇罪判刑3月。(本報資料照)
科技男傳裸照恐嚇前女友,遭台北地院依恐嚇罪判刑3月。(本報資料照)

一名陳姓科技業主任因不甘被游姓前女友分手,竟以LINE傳送女方裸照給游女,以恐嚇女方將上述不雅照傳給其父和同事的錯誤方式,挽回這段感情。經游女提告,陳男認罪並以15萬元與對方和解,台北地院於是依恐嚇罪判處陳男3個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法院判決書指出,陳男、游女因故分手後,男方想要挽回,但女方堅持不願復合,陳男於是持上述裸照要脅女方改變心意。2021年5月26日,傳訊息及裸照恐嚇游女「我們一起拍的,還是分享妳拍的,我讓妳的新同事都認識妳,還有前男友」。

2021年7月29日、7月31日,陳男又傳游父LINE帳號截圖及游女裸照、影片給女方,再度恐嚇「讓我跟伯父打個招呼吧」,游女於是報警提告。陳男到案後坦承犯罪,被檢方依恐嚇罪起訴。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