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老師被學生檢舉在課堂上說出「套套要放在機機上」,遭法官判定就是性騷擾,維持原判決。(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男老師被學生檢舉在課堂上說出「套套要放在機機上」,遭法官判定就是性騷擾,維持原判決。(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中部某一高職吳姓男老師被學生檢舉在課堂上說出「套套要放在機機上」,遭懲處自費接受心理輔導和2小時性騷擾防治課程,男老師不服,認為他是幽默是教學,提起相關訴訟,遭法官駁回,判定在課堂上說「套套」、「機機」、「套套要放在機機上」等就是性騷擾,故維持原判決,全案定讞,不可上訴。

吳姓男教師是中部一所職業學校代課老師,被學生檢舉常常在課堂上說: 「套套」、「機機」、「套套要放在機機上」等具有性意味的言論,經校方招開性平會調查後,認為該話語構成性騷擾,決定懲處男教師,自費接受心理輔導和2小時性騷擾防治課程。吳男認為懲處過當不服,向台中最高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吳師認為他的意思只是要將隨身碟的蓋子,放在電腦主機上,且班上同學都明白,「套套」指的是USB蓋子,「機機」指的是電腦主機,同學們都知道這句話的意思,不會誤解成男性性器官或保險套,吳認為這是幽默教學,經詢問班上同學皆表示「不會覺得跟色情有關」、「沒有雙關意思」、「覺得好笑」,其餘五女同學也未提出性騷擾申請調查。

但台中最高行政法院認為,男老師在課堂上多次使用這些有性意涵的雙關語,確實有構成性騷擾的本質,雖然同學們都認為覺得好笑沒有多大意義,但在課堂上反覆使用,就是性騷擾。這句「套套要放在機機上」,並不會多數人可以接受,而變更其性騷擾的本質,男師更不能以「教學幽默」而豁免,判決維持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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