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女要求前男友負責,放話要爆料糾纏一輩子、還恫嚇情敵,台中地院依恐嚇罪判她拘役。(資料照片)
游女要求前男友負責,放話要爆料糾纏一輩子、還恫嚇情敵,台中地院依恐嚇罪判她拘役。(資料照片)

36歲游女與蕭男分手多年,仍頻傳訊息要求負責,蕭男去年2月間約游女談判,她恫嚇若不合理處理及道歉,要爆料揭發他不忠、劈腿,並放話糾纏一輩子,還寄電子郵件給蕭男論及婚嫁的女友,大罵「賤人」、「狗男女」,恐嚇要「見一次,打一次」。台中地院依2次恐嚇罪犯行各判拘役30日及50日,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游女與蕭男曾為同公司同事,並在自2013年至2016年10月間交往,游女離職、分手後,仍頻繁傳訊息要求蕭男負責,蕭男近年結交泰國籍女友,已論及婚嫁而想結束與游女關係。

蕭男約游女於去年2月24日在某咖啡店談判,游女恫嚇蕭男,若不給合理處理或道歉,將向蕭男的公司老闆及同事爆料他在兩人交往過程不忠、劈腿,辜負她,還放話要糾纏他一輩子。

蕭男的新歡是從事網路語言教學工作泰國籍女子,游女將矛頭轉情敵,去年3月4日至6日聯繫寄發3封英文電子信件給她,大罵她是「情婦」、「婊子」,與蕭男是「狗男女」,如果在台灣看到她,「見一次、打一次」,如果想繼續從事線上教學,就別嫁給他,然後分手,並且別來台灣。

案經蕭男與女友報案,游女否認恐嚇。台中地院法官以游女的法治觀念薄弱,不以合法理性方式溝通及解決問題,也未與被害人和解,恐嚇蕭男及他女友的2次恐嚇危害安全罪犯行,各判拘役30日及50日,得易科罰金。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