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男子騎車經過路口闖紅燈,遭員警攔停開闖紅燈罰單,不服提行政訴訟。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員警站的位置看不到燈號轉換,有誤會民眾之嫌,判罰單撤銷,可上訴。(示意圖,非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蔡姓男子騎車經過路口闖紅燈,遭員警攔停開闖紅燈罰單,不服提行政訴訟。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員警站的位置看不到燈號轉換,有誤會民眾之嫌,判罰單撤銷,可上訴。(示意圖,非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蔡姓男子騎車行經前鎮區原住民故事館前路口,被員警攔停開罰「闖紅燈」,蔡男強調自己明明是「闖黃燈」卻挨罰,不服提行政訴訟。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員警站的位置看不到燈號轉換,有誤會民眾之嫌,判罰單撤銷,可上訴。

2021年1月18日下午,蔡男騎機車行經前鎮區翠亨北路與原住民故事館前交叉路口時遭員警攔下,員警認定他闖紅燈,開單告發。蔡男辯稱自己是「闖黃燈」,但員警堅稱看到蔡男經過路口時、號誌已轉為紅燈。

蔡男不服提行政訴訟,員警當庭拿出密錄器畫面,強調在距離路口攔停蔡男時路口號誌已轉為紅燈。

但法官勘驗相關影像後,發現員警執勤時站在轉彎處,無法看到蔡男經過路口停止線時的燈好,確實有可能誤認騎士闖紅燈。法官認為,員警視線未能綜觀路口全貌,不排除有誤認蔡男闖紅燈的可能性,判罰單撤銷,可上訴。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