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妻告知「3個孩子都不是你的種」提告後官司卻敗訴。本報資料照片
男子被妻告知「3個孩子都不是你的種」提告後官司卻敗訴。本報資料照片

蕭姓男子的魏姓妻子4年多前離家,並向他告知3名子女都不是他的「種」,蕭男提起請求否認子女訴訟,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蕭男從知悉到提告的時間已超過2年的除斥期間,不得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判他敗訴、駁回請求。可上訴。

蕭男提告表示,與魏女在1980年12月25日結婚,現婚姻關係仍存續中,育有3名子女,但魏女在2017年7、8月間離家,並向他坦承3子女的生父不是他,他提起否認子女之訴,求為確認3人都非他婚生子女。

宜蘭地方法院一審判蕭男敗訴,他提上訴,高院二審認定,蕭在2017年已知悉這件事,卻遲至魏女2021年對他提出離婚訴訟時,才在2021年1月29日具狀提起否認子女之訴,顯已逾2年之除斥期間,駁回他的請求。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