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一名丈夫,帶小三回家逼正宮「三人行」,妻忍4年後爆發喊離。(達志影像)
中部一名丈夫,帶小三回家逼正宮「三人行」,妻忍4年後爆發喊離。(達志影像)

苗栗一對結婚26年的夫妻,妻子認為丈夫長期外遇,不斷要鬧離家,甚至最後還提出希望她和小三一起在家三人行,最後乾脆分居,正宮最後決定不忍了,向法官訴請離婚。但丈夫反控,妻子也一直有外遇,問題不在於他。法官審理後,夫妻雙方分居已超過4年,感情已屬淡薄,因此判准離婚。

正宮向法官控訴,她與丈夫在民國95年1月7日結婚。雙方於106年11月間起分居至今,兩人還沒分居時,丈夫就曾威脅要自殺,跑到自己家裡威脅說要跳樓,彼此也曾發生肢體衝突,且丈夫還曾經要求她跟小三一起三人行,婚姻過程間她一直在忍耐,至今丈夫行為已令她難以繼續共同生活,婚姻也因此而破裂,因此向法官訴請離婚。

但是丈夫辯稱,兩人同住時,他有煮飯還幫忙妻子做生意,但一直以來妻子都有外遇,經常有男人找她。直到退休後,妻子要他把所有的錢給她,但那是要照顧母親的錢。直到母親過世後,妻子開始對他精神暴力、罵他、叫他去死,這時候雙方才分居,後來妻子找人表示,若同意離婚就給新臺幣130萬,但是遭到他拒絕。

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分居至今已超過4年,感情已屬淡薄,審理期間雙方仍不斷相互指責、攻訐;丈夫雖稱不希望離婚,然未曾論及如何挽回婚姻,而僅指稱原告外遇、施加精神暴力等語,難認仍有維繫此婚姻意願。

法官審酌,雙方已無正常夫妻間所應具備互信、互諒、互愛情感基礎,客觀上已難期待兩造繼續經營和諧幸福婚姻生活,因此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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