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李靚蕾婚變鬧得雞飛狗跳。(圖/IG@李靚蕾)
王力宏、李靚蕾婚變鬧得雞飛狗跳。(圖/IG@李靚蕾)

李靚蕾稍早之前針對王力宏經紀公司的回應,在IG列出8點聲明,證實已經報警處理。

1. 結婚才8年,竟然會有一個 12年的「夫妻」生活助理?大家都知道那是你的「私人」助理(受你僱用,長期聽命於你,對你唯命是從的男子。

2. 如果真如我所說是否應該報警?我有報警 。

3.我想像力豐富?請說清楚那個部分是想像的,我提供證據佐證。

4. 只是想看孩子?我一直不只是歡迎,還不斷請求你看孩子 , 想看孩子為什麼要違反協議中明訂看孩子的條約?「所有」來訪人員必須經 「雙方」評估同意。為什麼未經同意要硬闖 ? 為什麼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要隱瞞第三人的存在?

5. 沒抱到小孩十分難過?你原本自由可以選擇的時候,你自己規劃農歷年才願意安排回來看孩子。

6. 律師建議?:哪一位律師會建議你違反協議 ,帶著未經同意的三個男人 (其中一位還是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都隱瞞他的存在 , 我素未謀面的陌生男子) 來「看孩子」 還要要求拔監控 ? 請你提供。...我想不通你覺得如果不拔監控,監控會有可能錄到什麼 , 會比你現在的行逕更可怕?如果需要證人,一位就夠了,而且可以找一位雙方都能同意/孩子也舒服自在的人選。為什麼要在我一個人的情況下帶這麼多人硬闖 ?

7. 透過司法?我會,但透過司法需要等待很長的時間和花費很多錢和精力。來不及保護我人身安全 , 也無法即時阻止你讓我每天精疲力盡的切作為。

8. 如果有證據就提供?好紛如果你同意我就PO...(原本想說不要這麼不堪。畢竟包含很多隱私。也不知道什麼需要遮蔽什麼不需要遮蔽。)

(本文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