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宋姓女子與黃姓男友未婚懷孕產下男嬰,但黃男卻涉將男嬰裝入塑膠袋帶到工地丟棄,至今生死未明,黃男被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判刑7年6月,宋女依產後殺子未遂罪輕判1年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3年前宋姓女子與黃姓男友未婚懷孕產下男嬰,但黃男卻涉將男嬰裝入塑膠袋帶到工地丟棄,至今生死未明,黃男被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判刑7年6月,宋女依產後殺子未遂罪輕判1年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3年前宋姓女子與黃姓男友未婚懷孕產下男嬰,但黃男卻涉將男嬰裝入塑膠袋帶到工地丟棄,至今生死未明,高雄高分院將黃男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判刑7年6月,宋女依產後殺子未遂罪輕判1年,宋女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宋女2019年10月8日凌晨在廁所產子後,未阻止黃男將發出哭聲的男嬰連同胎盤、臍帶裝入黑色塑膠袋先棄置在陽台,再前往高雄某工地從圍籬外將塑膠袋丟進工地內,男嬰迄今下落不明。

2019年11月5日,被通報為失蹤人口的黃男及宋女被員警尋獲,警方發現宋女未婚懷孕且已過分娩日期卻不見孩子在身邊,2人告知警方已將孩子生下並將之丟棄,警方返回工地尋找時,並未發現男嬰屍體、遺骸,故該男嬰至今仍下落不明,無法確認其已死亡。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宋女自首犯行且對於犯罪過程清楚交代,犯後態度尚佳,依產後殺子未遂罪輕判1年,但黃男就男嬰在其丟棄前是否已經死亡,多有不實陳述,直到二審審理中才坦承全部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判刑7年半,只有宋女提上訴但遭最高法院駁回。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