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懷疑丈夫與養生館女員工有染,妒火中燒之下去年1月竟到養生館外牆上貼紙條寫「一套內衣、幾個零花錢,也就能把妳搞上床,進了汽車旅館」。(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人妻懷疑丈夫與養生館女員工有染,妒火中燒之下去年1月竟到養生館外牆上貼紙條寫「一套內衣、幾個零花錢,也就能把妳搞上床,進了汽車旅館」。(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基隆1名人妻小芳(化名)因懷疑丈夫與養生館女員工有染,妒火中燒之下去年1月竟到養生館外牆上貼紙條寫「一套內衣、幾個零花錢,也就能把妳搞上床,進了汽車旅館」,女員工不堪受辱提告,法官認為小芳僅因起疑心就用文字攻擊他人,事後依誹謗罪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書記載,小芳得知丈夫平時有去基隆1間養生館按摩,懷疑丈夫與養生館內1名女子發生婚外情,一氣之下竟在去年1月15上午、16日下午到養生館外牆上張貼2張紙條稱「搞人老公」、「妳偷我老公就是我的家人」、「一套內衣、幾個零花錢,也就能把妳搞上床,進了汽車旅館」等文字。

小芳後來還提告該養生館女員工介入婚姻、侵犯配偶權,但檢方判不起訴;而女員工發現小芳張貼的紙條後也反控誹謗罪;法官認為小芳應理性思考與溝通,僅因懷疑就以文字讓對方受辱,事後未達成和解,考量小芳是捍衛自身婚姻,又坦承犯行,依觸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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