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月薪調整為2萬5250元、時薪調整為168元。(報系資料照)
今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月薪調整為2萬5250元、時薪調整為168元。(報系資料照)

今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月薪調整為2萬5250元、時薪調整為168元,讓雇主勞動成本上升,不少雇主為了節省工資支出想方設法,如有勞工反映自己原本是以時薪計算工時,老闆卻要改用月薪計薪,反而使薪水變少,勞動部表示,如果未經勞資協議逕自變更,涉嫌工資未全額給付,可依勞基法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

如老闆原本按時計酬,以每月出勤22天計算、每天出勤4小時、時薪168元試算,每月薪水應為1萬4784元;但若改採按月計酬,同樣以每天出勤4小時試算、加計周休二日的30天計算,以基本工資月薪2萬5250元計算,則老闆只要給付1萬2625元。

勞動部條件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如果是學生打工族,因為時間較難事先得知約定時間,班表往往是本周排定下周班表,因此較常用按時計薪方式計算;但若如中高齡者等時薪工作者等往往可事先安排班表,事先約定每日工作時數,因此較適宜以月薪計算。

黃維琛說,但若資方未與勞工協商逕自變更薪資計算方式,導致勞工領取薪資減損,則涉嫌薪資未全額給付,可依勞基法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