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基本生活費由18.2萬元調高為19.2萬元,明(111)年報稅即可適用。(示意圖/資料照)
每人基本生活費由18.2萬元調高為19.2萬元,明(111)年報稅即可適用。(示意圖/資料照)

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由109年度的18.2萬元調高為19.2萬元,預估將有229萬戶受惠,明年5月申報今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財政部盤點111年元旦起還有多項減稅措施,不僅綜所稅可以少繳一點,包括遺產稅、贈與稅、現股當沖證交稅以及電動汽、機車貨物稅等都有減免。

1.基本生活費調高1萬

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由109年度的18.2萬元調高為19.2萬元,調高1萬元,財政部預估受益戶數229萬戶,民眾111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2.調高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

一般免稅額由現行8.8萬元調高為9.2萬元,增加4000元;70歲以上免稅額由13.2萬調高為13.8萬元,增加6000元。

已經4年未調整的綜所稅標準扣除額部分,單身標扣額由12萬元提高至12.4萬元,提高4000元,有配偶者標扣額從24萬元調高至24.8萬元;薪資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則由20萬元調高至20.7萬元,提高7000元。

預估約644萬戶受惠,但要到112年5月申報111年度綜所稅時才適用。

3.調高遺產稅及贈與稅免稅額

遺產稅免稅額由現行1200萬元調高至1333萬元,贈與稅免稅額由220萬元調高至244萬元。

4.延長當沖證券交易稅減半課徵

現股當沖交易稅稅率減半為千分之1.5%,延長至113年12月31日止。

5.電動汽機車免貨物稅、使用牌照稅

民眾購買電動汽、機車適用免徵貨物稅措施實施期間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延長授權地方政府免徵電動汽機車使用牌照稅至114年12月31日

電動汽機車免貨物稅、使用牌照稅:該優惠至2025年12月31日,電動汽車貨物稅部份,免稅部分以完稅價格140萬元為限,140萬元以上減半課徵。

6.調降滯納金加徵率及方式

稅捐稽徵法修正,將滯納金由每逾2日加徵1%,改為逾3日加徵1%,總加徵率由15%降為10%。

(本文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